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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普科技: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财务资助行为 防范财务风险 确保经营稳健 同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保护股东权益 [1][3] 审批权限及程序 - 财务资助需经财经管理部审核后报董事会审议 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 禁止为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 [2] - 对持股不超过50%的控股/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时 其他股东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 否则需说明原因并披露反担保措施 [2] - 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时 关联股东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资助 否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 - 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关联董事回避 不足三人时直接提交股东大会 [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合法合规性及风险发表意见 [3] - 出现资产负债率超70% 单次或累计金额超净资产10%等情形时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 需签署协议约定条件金额期限违约责任 逾期不得继续资助同一对象 [3] 信息披露要求 - 需及时披露财务资助事项 并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 董事会决议 保荐机构意见等文件 [5] - 公告需包含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风险防范措施 关联股东履行义务情况 董事会意见 保荐机构意见 累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等 [5] - 出现债务逾期 被资助对象财务困境等情形时需及时披露补救措施及偿债风险判断 [6] - 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构成财务资助情形的需披露后续安排 [6] 职责与分工 - 财经管理部和证券事务部负责资助前风险调查工作 [7] - 证券事务部负责审批通过后的信息披露 [7] - 财经管理部负责办理资助手续并跟踪监督 出现清偿问题时制定补救措施并上报董事会 [7]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合规性监督检查 [7] 制度执行范围 - 在主营业务外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为他人承担费用 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收费明显低于行业水平 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行业水平等情形参照制度执行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