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系由杭州迪普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 [2] -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3,829,039元 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595号迪普科技18楼 [2][6] 公司治理结构 - 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3]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 副经理 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4] - 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并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4] 经营范围 - 主营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 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及销售 商用密码产品销售 [4] - 业务涵盖互联网安全服务 信息系统运维 信息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 [4] - 许可项目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 第一类及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4][5] 股权结构 - 设立时向9名发起人发行1亿股 郑树生持股59.159%为最大发起人股东 [7][8]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数为3.6亿股 郑树生通过净资产折股及资本公积转增后持股53.781% [9][10] - 现有股东包含中移创新产业基金等机构投资者 持股比例达4.545% [11] 股份管理 - 股份以股票形式存在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存管 [7][17] - 公司禁止接受自身股份作为质押标的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后1年内不得转让 [29][30]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监督建议权 股份转让质押权 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法定权利 [37] -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及凭证 [38] - 持股5%以上股东需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每增减5%需公告并停止交易 [44] 股东大会机制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2][59]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修改章程 增减注册资本 合并分立及重大资产交易 [89][47]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93][94]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成员可包含职工代表 职工人数超300人时强制要求设置职工董事 [55][107] - 独立董事人数需占董事会三分之一以上 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117] - 董事应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禁止侵占公司资产 谋取商业机会及违规关联交易 [55][108]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相关工作经验 且不得存在重大失信记录 [118][61]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 需发表独立性声明 [120][62] - 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119][62]
迪普科技: 公司章程(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