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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普科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其中独立董事2名 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1]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1] - 主任由全体委员经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2] 审计委员会职责权限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4] - 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的事项包括: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4]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4]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 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 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5] - 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 内部审计部门需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5]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与运作 - 内部审计部门保持独立性 不得置于财务部门领导之下或合署办公[3] - 职责包括检查和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 合理性及实施有效性 审计会计资料及其他经济资料的合法性 合规性 真实性和完整性[6] -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 确定反舞弊重点领域 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6]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内容包括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问题[6]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 包括销货与收款 采购与付款 存货管理等[6] - 建立工作底稿制度 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 相关性和可靠性[7]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督促整改内部控制缺陷[10]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1] - 会议通知时限为三日前 通知方式包括电话或书面通知 特殊情况下可豁免通知时限[11]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必要时可采用视频 电话或其他方式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1][12]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但每次只能委托一名[12] - 会议记录需保存十年 内容包括会议日期 地点 召集人姓名 表决方式和结果等[14] 其他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14] - 委员对会议所议事宜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信息[14] -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