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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利: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新中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候选人基本情况 - 李新中被提名为史丹利农业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1] - 提名人与候选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1] -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1][3]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5]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 [5][6] - 候选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也未在相关单位任职 [6][7] 合规性承诺 - 候选人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 [7][8] - 最近36个月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证监会行政处罚 [7] - 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8] 履职能力与限制 - 候选人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等履职所需工作经验 [4]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8] - 未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8] 其他重要条款 - 候选人承诺确保履职时间与独立性,不受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方影响 [9] - 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主动辞职并及时报告 [9] - 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向深交所报送声明内容及相关信息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