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新发展: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1] - 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1] - 计划有效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1]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考核管理办法具有全面性 综合性和可操作性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 - 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保证激励计划顺利实施[2] - 计划将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建立股东与员工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2]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资格核查 - 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未被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无市场禁入措施记录[2] - 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属于计划草案规定的范围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 激励计划实施安排 - 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 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安排[2] - 公司将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激励对象姓名职务 公示期不少于10天[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在听取公示意见后 于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核查意见及公示说明[2] 总体结论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