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H股发行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的公告
1、国际发售中超额分配合计2,811,600股H股股份,占发售量调整权获悉数行使后但于超额配售权获行 使前全球发售项下发售股份总数的约15%; 2、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为其自身及代表国际承销商)于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悉数行使超额配股 权,涉及按每股H股120.5港元(即全球发售项下每股H股的最终发售价,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 证监会交易征费、0.00565%联交所交易费及0.00015% 会财局交易征费)发行合共2,811,600 股H股,用 于补足国际发售的超额分配。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H股发行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批准,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发行的18,744,400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 境外上市股份(H 股)已于2025年7月9日在 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