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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豫光转债”付息公告

可转债付息公告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1日,除息日和兑息日均为2025年8月12日 [2] -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发行71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1,000万元,存续期限6年(2024年8月12日至2030年8月11日) [2] - 票面利率第一年0.10%,第二年0.3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2] - 本次付息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1日,票面利率0.10%,每张可转债兑息金额0.10元(含税) [8] 可转债发行与上市 - 可转债于2024年9月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豫光转债",债券代码"110096" [3] - 初始转股价6.17元/股,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为5.95元/股,调整后价格自2025年7月11日生效 [3] - 可转债自2025年2月1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3] 付息安排与税务处理 - 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8月11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豫光转债"持有人 [9] - 个人投资者实际派发利息0.08元(税后),税率20%;居民企业实际派发0.10元(含税),自行缴税 [11][12] - 境外机构投资者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派发0.10元(含税) [12] 公司治理变动 - 王拥军先生于2025年7月31日被选举为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15] - 王拥军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河南豫光冶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未持有公司股票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