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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7月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担保情况概述 - 公司与招商银行宁波分行签署《不可撤销担保书》,为科丰热电提供1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 公司与浦发银行宁波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物资配送和望江热电分别提供25,000万元和5,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 物资配送的担保为在原合同基础上新增10,000万元额度续签,原合同已作废 [2] 被担保人及担保余额 - 对科丰热电担保余额11,33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1% [3] - 对物资配送担保余额18,265.3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1% [3] - 对望江热电担保余额21,541.9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6% [3] - 上述担保均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 [3] 内部决策程序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4] 担保必要性与合理性 - 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 - 担保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发展 [6] - 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6] 董事会意见 - 董事会认为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7] - 独立董事认为担保符合经营实际需求,被担保子公司资信良好,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7]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73,933.4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2.24% [8]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511,526.1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7.86% [8] - 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人担保总额5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2% [8] - 截至公告披露日无逾期担保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