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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公司治理变动 - 胡宇权于2025年6月辞去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 [1] - 王拥军于2025年7月31日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其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多家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1][3] - 王拥军与公司主要股东及管理层无关联关系 且未持有公司股份 [3] 可转债付息安排 - 豫光转债将于2025年8月12日支付第一年利息 计息期间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1日 [5][13] - 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1日 除息日与兑息日均为2025年8月12日 [5][14] - 票面利率0.10% 每张面值100元可转债兑息金额0.10元(含税) [13] 可转债发行详情 - 发行总额71,000万元(710万张) 存续期6年(2024年8月12日至2030年8月11日) [6] - 票面利率采用递增结构:第一年0.10% 第二年0.30% 第三年0.60% 第四年1.00% 第五年1.50% 第六年2.00% [6] - 转股价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由6.17元/股调整为5.95元/股 自2025年7月11日生效 [7] 投资者税务处理 - 个人投资者按利息额20%征税 实际派息0.08元/张 [15] - 居民企业自行缴纳所得税 实际派息0.10元/张 [15] - 境外机构2025年12月31日前暂免所得税 实际派息0.10元/张 [16] 付息执行机制 - 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理兑息 公司需在兑息日前2个交易日足额划付资金 [14] - 利息资金通过结算系统划转至兑付机构 投资者需从兑付机构领取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