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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信息: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公司治理架构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1]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 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自动当选 [2] -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2] 委员任职资格 - 委员需具备良好道德品行 熟悉公司所在行业 具有一定的宏观经济分析与判断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2] -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也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2] - 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委员 任职期间出现不适合任职情形的应主动辞职或由董事会予以撤换 [3] 委员会职责权限 - 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经营目标 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重大战略性投资 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对重大资本运作 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 - 对经营战略包括产品战略 市场战略 营销战略 研发战略 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并可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 [4] 会议召开机制 - 战略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每个会计年度内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召开 [4] - 定期会议主要讨论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 发展目标 经营战略等关系公司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 [5]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必要时可采用视频 电话或其他方式召开 采用通讯表决方式时 委员在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会议并同意决议内容 [5] 议事表决程序 - 会议应由三人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或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6][7] - 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方式 对同一议案每名参会委员只能举手表决一次 决议应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8][9] - 会议采用集中审议 依次表决的规则 全部议案经所有与会委员审议完毕后 依照议案审议顺序进行逐项表决 [8]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日期 地点 出席人员 会议议程 委员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等 [10] - 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 会议材料 授权委托书 表决票 会议记录等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保存期限为10年 [11] - 在决议依法公开之前 与会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负有对决议内容保密的义务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