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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优新材: 关于“海优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回售条款及安排 - 海优转债触发附加回售条款 因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并将剩余资金投入新项目"年产200万平米PDCLC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一期)" 导致募集资金用途发生重大变化 [1][2][3] - 回售价格为100.22元/张 含当期利息 按票面利率1.60%及计息天数50天(2025年6月23日至8月11日)计算得出 [1][4][5] - 回售期为2025年8月12日至8月18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8月21日 持有人可通过上交所系统申报回售(代码118008) 回售期间债券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 [1][5]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终止原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 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理财收益)转向投资PDCLC调光膜项目(一期) 该变更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新项目年产规模为200万平米PDCLC调光膜 属于光学膜材料领域 区别于原光伏胶膜业务 [1] 市场交易影响 - 截至公告日海优转债市价高于回售价格(100.22元/张) 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产生价差损失 [1][6] - 若回售后债券流通面值低于3000万元 将在回售期结束公告后三个交易日内停止交易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