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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诚精密: 关于“联诚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赎回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5日期间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59元/股的130%(即15.07元/股)[1] - 该情形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1] 赎回价格与计算方式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22元/张(含息税)[3]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B为债券票面总金额100元 i为当年票面利率2.50% t为计息天数32天(2025年7月17日至8月18日)[3][4] - 实际利息计算为100×2.50%×32/365≈0.22元/张[4]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8月15日[4] - 赎回资金将于2025年8月23日前划转至持有人资金账户[4] - 赎回完成后可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4] 投资者税务安排 - 个人投资者按利息额20%征税 实际派发金额为100.176元/张[5] - 居民企业自行缴纳所得税 实际派发100.22元/张[5]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实际派发100.22元/张[6] 转股操作细则 - 转股申报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6] - 最小转股单位为1股 不足1股部分将以现金兑付[6] - 转股股份于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6] 股东交易情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2025年1月25日至7月25日)未交易可转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