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会议召集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董事会于2025年7月17日通过《上海证券报》等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 通知内容包含会议类型、投票方式、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关键要素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5日15:00在长沙市中广天择4楼V9会议室召开 由董事长彭勇主持 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同步进行 时间覆盖9:15-11:30及13:00-15:00时段 [3] - 会议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及议程与通知内容完全一致 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合计207人 代表股份66,821,47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011% [4] - 出席人员除股东外 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律师 股东资格经上证所系统认证 参会人员资质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4] 议案表决结果分析 - 全部议案表决通过率均超99.68% 其中最高同意比例达99.6899% 反对票比例最高为0.2955% 弃权票比例最高为0.0148% [5][6] - 中小投资者表决中同意比例84.3746% 反对比例14.8866% 弃权比例0.7388% 显示中小股东参与度较高 [5] - 第2.00项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 获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余普通决议案均获过半数通过 计票过程由律师与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监督 [6] 法律合规性结论 - 会议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符合《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 [6] - 法律意见书明确不对议案内容及数据真实性发表意见 仅对程序合法性作出结论 该结论将随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 [2][6]
*ST天择: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广天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