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6日通过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司章程》修订版 主要涉及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股份管理及会议规则等方面的调整 [1] 总则与基本条款修订 - 公司章程制定依据新增《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 强化合规性要求 [1] - 明确法定代表人辞任规则 规定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并新增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法律后果及追偿条款 [1] - 公司责任条款修订为"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与《公司法》表述保持一致 [1] - 公司章程法律约束范围扩展至高级管理人员 并细化股东诉讼权利条款 [1] -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新增"总经理" 调整表述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1] 股份与资本管理 - 股份发行原则强调"同类别股份同等权利" 替代原"同种类股份"表述 与全面注册制改革衔接 [2] - 新增财务资助条款 规定公司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且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 [2] - 公司股份总数明确为164,490,917股普通股 每股面额1.00元 [2] - 股份收购情形新增"将股份用于转换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明确不同情形的处置时限及持股比例限制(不超过10%) [4] - 股份转让规则调整 要求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 新增"含优先股股份"的表述 [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新增"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权限 并明确符合规定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 [6] - 股东会决议效力规则细化 新增决议不成立情形认定标准 包括未召开会议、未表决、出席人数不足等 [7] - 股东诉讼权行使条件调整为"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 并扩展至全资子公司权益保护 [8] - 控股股东义务条款全面重构 新增9项具体行为规范 包括禁止资金占用、内幕交易、保证公司独立性等 [9][10] - 新增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转让限制条款 要求维持控制权稳定并遵守承诺 [10] 股东会与治理程序 - 股东会职权删除监事会相关条款 新增"员工持股计划审议"权限 明确授权限制(不得授权董事会行使核心职权) [11] - 担保审议标准调整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或担保总额超总资产30%需经股东会审议 新增免予审议情形(全资子公司担保等) [12] - 财务资助审议标准明确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累计金额超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 [15] - 交易审议标准中绝对金额门槛调整至5000万元(原5000万元) 并新增每股收益低于0.05元时的豁免条款 [16] - 股东会召集程序优化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并明确自行召集股东的持股比例要求(10%) [17][18] 会议规则与表决机制 - 股东会通知时间要求明确 年度会议提前20日、临时会议提前15日发布通知 且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20] - 董事选举提案要求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 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处罚记录等 且除累积投票制外需以单项提案提出 [21] - 会议主持规则调整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会议时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 替代原监事会主持条款 [23] - 会议记录内容简化 删除"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表述 聚焦审议经过、表决结果等核心要素 [23]
恒锋信息: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