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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力石化: 恒力石化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邬永东)

核心观点 - 邬永东作为恒力石化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其完全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具备独立性 无不良记录 且承诺合规履职 [1][4][5] 任职资格与专业经验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拥有5年以上会计 财务及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 -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1] - 具备较丰富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且在会计 审计 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4] 独立性声明 -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包括未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位列前十名股东 [2][3] - 未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 [3] - 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无重大业务往来 未在相关单位任职 [3] - 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 法律 咨询 保荐等服务 [3] - 最近12个月内未出现过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 合规性与不良记录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 [4] - 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4]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4] -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4] - 非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4] 兼职与任职情况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 [4] - 在恒力石化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4] - 已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关系 [4] 履职承诺 - 承诺遵守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接受监管 [5] - 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作出独立判断 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利害关系方影响 [6] - 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职务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