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制度框架 -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1]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设立内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 负责监督检查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等事项 [1] - 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且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由财务部门领导或合署办公 [1] - 内审部需配备至少三名专职审计人员 负责人需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管理背景 [2] 审计职责范围 - 内审部需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有效性 覆盖公司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2] - 审计内容包括会计资料、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涵盖财务报告、业绩预告等 [2] - 内审部需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年度提交审计工作报告 [2] - 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等重大事项及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4] 审计权限与执行 - 内审部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发展规划、财务数据等资料 并参与相关会议及规章制度制定 [5] - 可检查财务收支、经济活动资料及计算机系统 对违法违规行为可临时制止或暂封资料 [5] - 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工作底稿需完整记录证据来源及时间 [3] 审计结果运用与整改 - 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 需及时整改问题并书面告知内审部 [6] - 公司需针对审计发现的典型问题完善管理制度 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和决策依据 [6] - 内审部需与其他监督部门协作 建立信息共享和问题整改联动机制 [6] 责任追究机制 - 对拒绝审计、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整改或屡审屡犯的被审计单位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 [7] - 内审人员未按规范审计、隐瞒问题、泄露秘密或谋取私利将追究责任 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7] - 审计人员因履职受迫害时 公司需采取保护措施并处理相关责任人 [7] 制度附则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并批准生效 若与国家法律或公司章程冲突则以后者为准 [8]
铁流股份: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