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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流股份: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核心观点 - 铁流股份建立全面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 - 制度严格规范信息披露要求 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禁止发布虚假或误导性内容 禁止股价预测或承诺 确保信息传递的客观真实准确完整 [1] - 通过多元化渠道和形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包括投资者说明会 现场调研 上证e互动平台等 并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和档案管理制度 [4][5][8] 总体要求 - 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工作人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并定期接受培训 [2] -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必须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为交流内容 不得以交流代替信息披露 不慎泄露重大信息需立即公告 [2] - 公司需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档案内容包括活动记录 现场录音 演示文稿等 [3] - 公司需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 并保证渠道畅通 有专人接听咨询电话 [3] - 公司需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确认是否属于长期破净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日收盘价低于最近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如是则需在2个月内制定并披露估值提升计划 [3] 投资者关系管理形式和要求 - 公司可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证e互动平台 新媒体 电话 邮箱等方式 以及股东会 投资者说明会 路演 调研等形式建立沟通机制 [4] - 为中小股东和机构投资者提供现场参观和座谈便利 但需做好信息隔离 防止接触未公开重大信息 [4] - 公司需履行投资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 依法回应和妥善处理诉求 [4] - 主动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和媒体报道 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 - 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上市公司发布"栏目及时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 包括参与人员 时间 地点 形式 交流内容 问答记录 是否涉及重大信息说明 演示文稿等附件 [4] 投资者说明会 - 投资者说明会需采取便于参与的方式 现场召开需同步网络直播 会前需公告时间 方式 地点 网址 出席人员名单和主题 原则上安排在非交易时段召开 [5] - 会前和会中需开通提问渠道 做好问题征集和答复工作 [5] - 出席人员需包括董事长(或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至少一名独立董事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为具体负责人 [5] - 公司需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特别是在现金分红未达规定 终止重组 证券异常波动 重大事件受关注或质疑 年报披露后等情形下 [5] - 定期报告披露后需召开业绩说明会 说明行业状况 发展战略 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 募集资金使用 风险与困难等内容 [6] 公司接受调研 - 接受调研时需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得利用调研从事市场操纵 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7]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在接受调研前需知会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全程参加 [7]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时 需要求对方出具单位证明和身份证等资料 并签署承诺书 承诺不打探未公开重大信息 不泄露信息 不使用未公开信息 研究报告发布前知会公司等 [7] - 需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并由参与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 具备条件时可录音录像 [8] - 新闻媒体及其他机构或个人调研采访 以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接受与公司相关的调研采访 均参照制度执行 [8] 上证e互动平台 - 公司需充分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 指派专人及时查看和回复投资者的咨询 投诉和建议 [8] - 投资者提问较多或公司认为重要的问题 需汇总梳理并在"热推问题"栏目展示 [8] - 可通过"上证e访谈"与投资者公开互动沟通 [8] - 在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需谨慎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公平 不得使用夸大性 宣传性 误导性语言 不得误导投资者 已刊载文件原则上不得撤回或替换 发现错误需及时刊载更正文件 [9] - 不得通过平台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发布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 涉及未披露事项需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告 不得以互动信息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10] - 对市场热点概念或敏感问题答复需谨慎客观有事实依据 不得迎合市场热点或不当关联 不得故意夸大影响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