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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流股份: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3名或以上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过半数且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 -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通过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2]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可连选连任 若不再担任董事则自动丧失委员资格 [2] 职责权限范围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 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 [3] - 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披露财务报告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 会计政策变更等 [4] - 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2] 内部审计监督职责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实施 审阅年度审计计划 督促计划执行 指导部门运作 [4] - 接收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各类审计报告及整改计划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进度和质量问题 [4] - 协调内部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 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的关系 [4] 外部审计机构管理 - 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5]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 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和核查验证程序 [5]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6] 财务监督与风险控制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可能性 [3] - 每半年检查募集资金使用 担保 关联交易 证券投资 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实施情况 [6] - 每半年检查大额资金往来及与董事 高管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资金往来情况 [6] 会议召开机制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临时会议需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召开 [9]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通知需提前7天发出 但可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豁免 [9]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利害关系成员需回避 无法形成决议时提交董事会直接审议 [10] 信息报告与披露 - 督促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 并披露整改完成情况 [7] - 年度报告披露时同步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及会议召开情况 [7] - 发现董事会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时督促及时改正 [8] 运作保障机制 - 公司需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工作条件 配备专门人员承担日常联络 会议组织和档案管理工作 [5]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 参会人员均负有保密义务 [10] - 休会期间可通过董事会秘书提交书面报告 并建议召开董事会或委员会会议讨论重大事项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