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建立全面规范的对外担保管理体系 明确审批权限 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要求 以降低经营风险并确保合规性 [1][2][9][12][15] 适用范围与定义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 控股子公司 明确对外担保包括保证 抵押 质押等形式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同样视为对外担保 [1][2] - 公司自身债务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对外担保特指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责任的行为 [2] 担保对象与类型限制 - 担保对象仅限于独立企业法人 包括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孙公司 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担保)以及控股股东等关联方(需提供反担保) [3] - 担保种类仅限于境内银行的流动资金借款 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及商业承兑汇票 反担保方式限于抵押 质押或第三方保证 且标的需为银行存单 房屋 土地使用权等实资产 [3][4] 审批权限与额度管理 - 单笔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 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 或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情形必须经股东大会审批 [5][6] - 董事会审批除股东大会权限外的担保事项 需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6][8] - 允许对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进行预计审批 资产负债率70%以上与以下子公司分类管理 并可在同类子公司间调剂担保额度 [9][10] 反担保要求 - 反担保提供方需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标的需与担保数额对应 不接受已设定担保的资产或无履行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3][4]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时 对方必须提供可执行的反担保 [3] 信息披露与合规管理 - 董事会秘书需记录担保审议过程并及时披露 包括担保决议 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等信息 [2][15] - 担保债务到期未履行或出现破产等情形需及时披露 违规担保需采取措施降低损失并追责 [13][15] 执行与风险监控 - 财务中心为主办部门 负责资信调查 风险评估及合同审查 需建立台账跟踪被担保人经营状况 [4][12][13] - 担保到期前15日需核查还款安排 出现异常需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包括终止互保协议或行使追偿权 [13][14] 责任与处罚 - 违规担保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未造成损失仍可依规处罚 董事及高管对失当担保承担连带责任 [15][16]
嘉化能源: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