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地源: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 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2名 职工代表董事1名 且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1] - 委员由董事长 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 设主任委员1名 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1]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 每届不超过3年 可连选连任 [2] 审计委员会职责权限 - 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监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3] - 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3][4] - 负责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工作 包括制定选聘政策 提议启动选聘 审议选聘文件 审议决定聘用机构并建议审计费用 [4] - 在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履行职责 包括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时间安排 督促提交审计报告 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 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 [4][5] -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包括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实施 审阅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督促实施 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运行 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及重大问题 [5] - 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制定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及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5] - 对公司总体经营活动的风险进行管理 监督和防控 包括拟定风险管理政策 规定风险管理战略结构 拟定重要风险界限 监督风险管理政策实施 [6]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监督 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及专职人员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中级会计师以上专业职能 或持有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2] - 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前期准备工作 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 外部审计合同 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等资料 [6]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 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召开前3天须通知全体委员 紧急情况下可不受此限制 [9] - 会议原则上采用现场会议形式 必要时可采用视频 电话或其他方式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 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 [9] - 内部审计部门成员可列席会议 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9] - 经董事会批准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9]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通过 [9] - 会议应当有记录 出席会议委员需签名 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保存期限10年 [10]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10] - 出席会议委员及其他与会人员均需对会议所议事项保密 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10] 附则 - 工作条例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11] - 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改案 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 [11]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