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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交易背景与核查范围 -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涉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买卖情况自查 [1] - 自查期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2025年7月21日 覆盖停牌前6个月至交易报告书草案披露之日 [2] - 核查范围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自查报告 书面声明及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变更查询证明 [2] 自然人股票交易情况 - 自然人姜华(中国铜业发展建设部副总经理)在2025年3月3日至6月11日期间买卖云南铜业股票 累计成交数量未披露 截至2025年7月21日结余股数未披露 [4] - 自然人陈雷(凉山矿业副总经理)在2025年4月9日至6月19日期间买入4,600股并全部卖出 自查期末结余0股 [4] - 两人均声明交易基于公开信息及个人独立判断 否认利用内幕信息并承诺自查期间后至交易完成前不再买卖公司股票 [4][5] 法人机构股票交易情况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买卖云南铜业股票 累计买入及卖出数量未披露 自查期末持股情况未披露 [7] - 该公司声明交易基于公开信息及自身投资判断 否认利用内幕信息 并强调已执行信息隔离管理制度 [7] 总体核查结论 - 除已披露的姜华 陈雷及中信建投证券外 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无买卖云南铜业股票行为 [4][7] - 基于中证登数据及相关主体承诺 律师认为已披露的股票买卖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 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