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提升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维护股票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福建省、厦门市相关文件要求 [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本部及成员企业,成员企业可结合自身情况制定配套制度或预案 [3] 舆情定义与分级 - 舆情类型包括媒体负面报道、社会不良传言、影响投资者取向的信息及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事件信息 [2] - 舆情分级标准: - 重大舆情:传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经营活动,已/可能造成股价波动 [2] - 较大舆情:关注度高传播快,已/可能对公司形象产生不良影响 [2] - 一般舆情:影响局限小范围,未形成舆情热度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 港务发展舆情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党委班子、经营班子及董事会秘书 [6] - 领导小组职责涵盖统筹领导、决策指挥、资源调配、监督指导、信息上报及复盘总结 [7][8] - 下设办公室(舆情办)设在党群工作部,负责统筹协调、信息汇总、执行落实、体系建设和宣传培训 [8][9] 舆情处理原则 -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把握舆论导向,阻断风险转换通道 [5] - "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快速反应制定应对方案 [5] - 统一指挥及回应原则,明确唯一对外发言人,信息发布需严格报审 [5] - 真实权威原则,发布信息需尊重事实、把握时度效 [5] 信息采集与处置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资本市场舆情监测分析,党群工作部监控社会自媒体渠道 [9] - 采集范围覆盖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股吧等各类互联网载体 [9] - 处置流程包括: - 一般舆情:舆情办协调处理,涉事企业1个工作日内反馈 [12] - 较大舆情:通报企业主要领导,2小时内反馈处置情况,同步监控资本市场舆情 [12] - 重大舆情:上报领导小组及上级部门,董事会秘书或向监管机构报告 [12] 责任追究机制 - 知情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将面临内部处分或法律追责 [14] - 信息知情人及中介机构擅自披露信息导致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 [15] - 媒体编造虚假信息造成损失,公司可追究法律责任 [16]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17] - 解释权归港务发展舆情办,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18][19]
厦门港务: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