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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年8月6日 附件: 贺兆波先生简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设职工 代表董事1名。2025年8月4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贺兆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贺兆波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贺兆波先生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