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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电超化煤矿被罚,违法行为类型为“车辆伤害事故”

行政处罚事件 - 郑州煤电超化煤矿因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案)被新密市应急管理局处以2.9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新密)应急罚﹝2025﹞执法一中006号 [1][2][3] - 该煤矿因多项安全生产违规行为被处以10.2万元罚款 包括2024年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缺失可能后果相关内容 2024年11月未按规定向416队从业人员发放过滤棉劳动防护用品 22102上付巷钻场未设置"当心水灾"警示标志 定工联巷绞车处未设置"当心机械伤害"警示标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新密)应急罚﹝2024﹞执法三中016号 [4] 公司背景 - 郑州煤电超化煤矿母公司为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由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募集设立 股票代码600121 于1998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5] -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生产及销售 年煤炭生产能力近千万吨 主导产品包括中灰、低硫、高发热量的贫煤、贫瘦煤和无烟煤 属于优质环保工业动力煤 [5] -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 注册资本12.18412038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余乐峰 超化煤矿成立于2009年 负责人丁金华 [6] 市场表现 - 截至2025年8月6日收盘 郑州煤电(600121.SH)股价报4.25元 单日涨幅0.9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