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二楼会议室 会议时间为10:00 [2][4] -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段为9:15-15:00 [4] 会议召集与出席情况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通知于2025年7月18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公告 [3][4] -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共2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0,398,955股 占公司总表决权股份的47.51% [5]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5]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本次审议议案不涉及特别决议、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优先股股东表决或累积投票议案 [6] - 所有审议议案均获得通过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6]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确认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