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 - 仙鹤股份董事会设立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旨在提升ESG水平和决策效率,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规 [1] - 委员会为董事会下属专门机构,负责研究ESG工作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汇报 [1][2] - 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日常管理及委员考核监督 [1]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成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选举产生 [1][2] - 设主任委员1名主持工作,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任 [2] - 委员失去董事职务即自动卸任,空缺由董事会补选 [2] 职责权限 - 监督ESG战略实施及目标达成情况,指导ESG风险识别与应对,融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2][3] - 构建利益相关方沟通渠道,评估ESG实质性议题重要性,审核ESG报告并提交董事会 [2][3] - 行使职权需符合法规,董事会闭会期间可依授权决议,需股东会批准的按程序提交 [3] ESG执行工作小组 - 下设专职部门负责人领导的执行小组,负责制定ESG具体计划、识别重大议题及分析风险关联 [4] - 定期统计ESG数据供委员会审议,协助编制年度ESG报告并提交披露 [4] 议事规则 - 会议分定期(每年1次)和临时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通知 [5][6] - 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过半数通过,委员可委托投票但限1人代投 [6][7] - 关联议题需回避表决,无关联委员不足半数时提交董事会审议 [7]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委员需保密会议内容 [7][8] 附则与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8]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冲突时需修订并重新审议 [8]
仙鹤股份: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