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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规则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2]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2] - 公司需聘请律师对会议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3] 股东会召集程序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4]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5]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6]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7] - 涉及投资、资产处置等提案需披露金额、价格、关联交易等详细信息[8]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公告[9] 股东会召开与出席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15:00[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登记日后不得变更[10] - 公司不得拒绝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12] 会议登记与签到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13] - 授权委托书需载明代理人姓名、表决权限、有效期限及委托人签名[14] - 会议签到册需记录出席者姓名、持股数量及比例等信息[15] 议事及表决程序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持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7] - 选举董事可采用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持股30%以上或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18] - 表决结果需由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现场公布[20] 决议及执行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具体执行参照《公司章程》[21]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人数、持股比例及表决结果[23]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违法可被股东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会议纪律 - 无参会资格者、扰乱秩序者等可被主持人责令退场[25] - 仅登记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发言,需经主持人许可并限时[26] 监督管理 - 未按期召开股东会的公司可能被交易所停牌处理[27] - 违规召集会议可能面临证监会责令改正或交易所纪律处分[28] 附则 - 规则与《公司法》等上位法冲突时以上位法为准[28]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后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