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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 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为5名激励对象办理15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1][20]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0%,占公司总股本的0.0565%,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8日 [24]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需满足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长不低于45%,实际增长率为126.17% [22]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与回购注销 - 自2021年12月启动以来,股权激励计划经历多次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从317人调整为315人,首次授予数量从320万股调整为314万股 [3][24] - 累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多批次:2022年注销10.5万股(含3名离职激励对象),2023年注销12万股(11名离职激励对象),2024年注销7.75万股(15名失去资格对象) [5][6][12] - 回购价格经历三次调整:首次授予价格从24.50元/股逐步下调至23.99元/股,预留授予价格从24.50元/股调整至24.09元/股 [8][15][28] 公司财务与股本变动 - 2021年营业收入为15.94亿元,2024年增长至36.05亿元,三年复合增长率达31.2% [22] - 截至2025年5月,公司总股本从初始265,660,583股缩减至265,320,683股,主要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19][29] - 本次解除限售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4万股至44,163,570股(占比16.65%),无限售条件股份增至221,157,113股(占比83.35%) [29] 激励对象考核与合规性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采用A/B/C/D四档,A/B档可100%解除限售,C档60%,D档0%,本次5名激励对象均获A档评级 [24] - 所有审批程序符合规定,包括股东大会授权、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核查及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1][3][20] - 预留授予部分于2022年6月22日完成登记,第三个限售期于2025年7月27日届满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