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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茗科技: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品茗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明确列明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审议议题等事项[3][4] - 实际会议于公司会议室举行 时间、地点及议题与会议通知内容完全一致[4] - 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并由相关人士签署[3][4]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 现场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1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192,92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7,593,300股的66.0219%[5] - 网络投票股东37人 代表股份425,938股 占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 股东资格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5] - 出席会议股东均为2025年8月1日登记在册股东 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5][6] 议案表决结果分析 - 议案一《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获同意股数51,389,827股 占比99.5562% 反对228,534股(0.4427%) 弃权500股(0.0011%)[6] - 议案二《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同意股数51,401,038股 占比99.57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7] - 议案三《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与议案二完全一致 同意股数占比99.578%[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议案一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1,201,296股 占比83.9873% 反对股数228,534股(15.9777%) 弃权500股(0.035%)[6] - 所有议案均经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 表决程序符合法规要求 决议合法有效[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