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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通燃气: 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2月10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通过股份回购方案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1] - 回购已于2025年3月3日完成 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方案无差异 [1] - 具体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编号2025-010 [1] 员工持股及股权激励进展 - 截至回函日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事项仍处于筹划阶段 [1] - 公司已委托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推进该事项 [1] 股价异常波动说明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除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2] - 明确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包括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情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