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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高新: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审核意见

员工持股计划合规性 - 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工会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未采用摊派或强制分配方式 [1] - 公司未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 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1] 持股计划参与主体 - 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定的资格条件 [1] - 持有人范围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 实施目的与机制 - 建立员工与股东利益共享机制 提升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1] - 使经营者和股东成为利益共同体 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积极性 [1] - 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战略实现 [1] 审议程序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