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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会议情况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9名董事出席,会议合法有效 [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利扬转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 可转债发行与条款 - "利扬转债"发行规模为52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5.2亿元,净额5.13亿元,2024年7月19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9] - 初始转股价16.13元/股,因2025年7月股权激励归属调整至16.12元/股,转股期为2025年1月8日至2030年7月1日 [10][11] - 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条件: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130%(即20.956元/股) [14] 赎回条款触发与决策 - 2025年7月7日至8月6日期间,公司股价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15日收盘价≥20.956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15] - 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且未来6个月(2025年8月7日至2026年2月6日)内若再次触发亦不赎回 [16] - 2026年2月7日起重新计算赎回条件,届时董事会将重新审议决定 [8] 相关主体交易情况 - 2025年2月7日至8月6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等主体存在"利扬转债"交易记录,其他相关主体未交易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