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诉讼基本情况 - 印象恐龙公司因恐龙谷公司、贺立德、覃晓梅未按《合作协议书》约定完成演出剧场建设,于2022年11月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协议并支付违约金及赔偿经济损失 [2] - 2024年2月桂林中院一审判决驳回印象恐龙公司诉讼请求,公司提起上诉 [2] - 2025年5月广西高院二审判决解除《合作协议书》,但将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问题发回桂林中院重审 [3] - 恐龙谷公司等2022年9月以合同纠纷反诉印象恐龙公司及八菱科技,2024年2月桂林中院一审驳回原告诉求,2025年5月广西高院裁定发回重审 [4][5] 诉讼进展及金额变更 - 重审后印象恐龙公司变更诉讼请求,索赔金额从13,18146万元增至22,87061万元,新增桂林晓看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为被告 [7][8] - 恐龙谷公司等反诉案变更请求后索赔金额从1,2283万元大幅增至17,973万元 [9][10] 其他诉讼事项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1] 财务影响 - 因案件尚在重审阶段,公司暂无法判断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12] 备查文件 - 相关法律文件包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和《民事起诉状》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