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与目的 - 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机构 明确业务分工与职能权限 确保高效运作并促进健康快速发展 [2] - 机构职能需清晰精简 强化责任以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2] 组织设置原则 - 遵循越级检查原则 上级可跨级检查但不得越级指挥 [2] - 采用例外管理原则 上级处理特殊问题 例行工作授权下级处理 [2] - 实行目标分解控制原则 将经营指标从总裁到员工层层分解考核 [2] - 坚持成果导向原则 管理控制需符合企业利益最大化要求 [3] - 强调目标一致性原则 鼓励员工在管理不完善时主动采取行动 [3] - 允许越级上告原则 下级可越级举报直接上级不听劝阻的工作失误 [3] 组织沟通与协调原则 - 指示命令按指挥系统自上而下逐级下达 [3] - 各部门需严格执行上级指示 顺利完成业务 [3] - 跨部门业务需主动协调 禁止妨碍业务完成的言行 [5] - 执行结果需及时准确逐级上报 [5] 权限行使原则 - 权限原则上由直线管理者行使 必要时可委让非直线管理者并规定截止日期 [5] - 权限行使需在规定范围与期限内进行 [5] - 权限不能行使时由上级代行或授权下级最高职务者 [5] - 禁止上级干涉下级权限行使 下级不得妨碍上级指挥监督 [5] - 直线管理者分歧需按特定程序解决 [5] 机构设置与调整 - 整体组织机构调整需董事会根据战略和内外部情况研究通过 [5] - 总部机构设置由人力资源部与战略发展委员会研究后报总裁办公会审议董事会审批 [5] - 下属单位机构设置由总经理批准后报总部人力资源部核定 经人力分管领导及总裁审批 [5] 管理流程 - 每年底发布下年度组织机构 下属单位根据公司设置及自身需求发布机构 [5] - 机构设置调整需明确目的隶属关系人员编制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 [6] - 人力资源部拟定方案报人力分管领导审核后由总裁办公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6] - 人力资源部组织编制部门职能职责报审核后由总裁办公会审议发布 [6] - 人力资源部组织编制岗位职责 各部门编制岗位说明书 人力资源部修改报审后总裁审批发布 [6][7] 人员编制 - 每年底确定次年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 经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人力分管领导及总裁审批后执行 [7] - 编制设置坚持精简高效满负荷原则 鼓励按需设岗 [7]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由各单位管理细则规定补充 部门职能及岗位说明书随发展修订 [7] - 解释权修订权属人力资源部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原2023年12月版本作废 [7]
国光股份: 组织机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