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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能环境: 高能环境: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于2025年7月22日在指定媒体发布会议通知 [3] - 股东会于2025年8月7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段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系统投票时段为9:15-15:00 [4] -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内容与通知完全一致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4][5]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其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5] - 股权登记日设定为2025年8月1日 实际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计268人 代表股份360,798,85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8% [5] -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2名 持有表决权股份322,954,200股 占比21.20% [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审议 采用现场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6] - 议案2和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 所有审议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 [6] -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6]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确认股东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6] - 表决结果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正式出具两份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