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况 -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涉及75名激励对象和111万股限制性股票 [1][6][7]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7月31日 上市日为2023年8月17日 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5年8月届满 [10] - 本次解除限售针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 可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9][13] 解除限售程序履行情况 - 公司已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解除限售议案 [7][9] - 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 由深圳分公司办理 向75名激励对象授予111万股限制性股票 [7] - 公司已获得烟台市国资委批复(烟国资〔2022〕号文件) 并完成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程序 [5][6]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 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 未出现违规利润分配或法律法规禁止股权激励的情形 [10] - 激励对象未出现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1] - 公司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为-23.50% 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8.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36%高于行业平均水平(-0.79%) 资产负债率40.76%低于60%的考核目标 [12] - 65名激励对象中63人考核结果为A+/A/B(解除限售比例1.0) 2人考核结果为C(解除限售比例0.7) 10名离职人员股份将被回购注销 [12][13] 本次解除限售具体安排 - 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4.64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857,213,183股的0.04% [13][14] - 涉及65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其中63人可全额解除限售 2人按70%比例解除限售 [13] - 未解除限售的13.96万股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市场价孰低原则回购 [12][13]
泰和新材: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