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况 - 泰和新材于2022年11月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向34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并于2023年8月向7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5][6][7] - 激励计划设置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作为业绩考核期 分年度解除限售 首次解除限售条件要求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或行业平均水平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1% 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11][13]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后24个月至36个月内 可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总数的40% [11]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 2023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为23.5% 超过20%的考核目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53% 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0.79%) 资产负债率为40.76% 低于60%的考核上限 完全达到业绩考核要求 [13][14] - 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情形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11][12][16] - 预留授予的75名激励对象中 10名因离职不符合条件 4名因个人绩效考核为C级部分不符合条件 最终65名激励对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15][16] 股份变动与回购注销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4年12月解除限售7,025,600股 [9] - 公司多次回购注销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包括2024年1月注销349,200股(占总股本0.04%) 2025年7月注销5,732,600股(占总股本0.66%) [9][10] - 本次预留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涉及回购注销139,600股 [15][16] 实施程序与合规性 - 激励计划先后获得烟台市国资委批复(烟国资〔2022〕65号)、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 - 解除限售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0]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解除限售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10][17]
泰和新材: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