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捐赠行为 加强捐赠事项管理 履行社会责任并提升企业形象 同时维护股东及员工利益 依据《公益事业捐赠法》《慈善法》《公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制定 [1] 对外捐赠定义与适用范围 - 对外捐赠指公司及子公司以自身名义自愿无偿赠予合法财产 用于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 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2] 对外捐赠核心原则 - 捐赠需自愿无目的性 不得要求受赠方提供融资、市场准入等便利条件或从事营利活动 [4] - 禁止以个人名义捐赠公司财产 且需确保受赠方落实捐赠意愿 不得挪作他用 [5] - 捐赠需量力而行 不得影响正常经营或导致亏损 特殊情况除外 [6] - 已承诺捐赠必须诚实履行 [7] 捐赠财产范围与限制 - 允许捐赠财产包括现金及实物资产(如库存商品) [8] - 禁止捐赠主要固定资产、股权债权、财政拨款、担保物权资产、权属不清或报废物资 [8] 捐赠类型与受益人规范 - 捐赠类型分为公益性捐赠(教育、科学、文化、医疗等)、救济性捐赠(自然灾害、弱势群体)及其他促进社会福利的捐赠 [9][3] - 受益人需为公益性社会团体、非营利机构或弱势群体个人 禁止向内部职工或关联方捐赠 [10][11] 捐赠决策程序与审批权限 - 单笔捐赠不超过最近一期审计净利润2%由总经理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 [13] - 单笔捐赠超过净利润2%由董事会批准 [13] - 达到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审议标准时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13] - 捐赠需由经办部门拟定方案 财务部分析财务影响 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按权限审批 [14] 捐赠实施与后续管理 - 子公司捐赠需报公司审核批准后由负责人签署文件 [15] - 同一性质及受赠单位的捐赠原则上1年内不重复发生 [16] - 捐赠完成后需向总经理、董事长提交书面执行报告 并由总经办归档备案 [17] - 所有批复及捐赠证明需存档备查 并纳入审计范围 [18] 监督评估与法律责任 - 每年需对捐赠项目进行评估总结 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 [19] - 擅自捐赠或以权谋私者将面临降薪、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处理 [20] 附则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若冲突则以最新规定为准 [21]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实施 [23]
华明装备: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