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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泉啤酒: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框架 - 公司为规范股东会网络投票行为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依据公司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制定本细则 [1] -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 公司需提供该方式并履行通知公告义务 [1][2] - 股权登记日所有登记股东均享有网络投票权 但同一表决权仅能选择一种投票方式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2] 投票操作与数据管理 - 公司可委托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服务 需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2] - 需在股东会召开前两个交易日向信息公司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数据 且股权登记日与网络投票开始日需间隔至少两个交易日 [3] - 现场股东会需安排在上交所交易日召开 并在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核对确认网络投票信息准确性 [3] 特殊情形处理机制 - 遇股东会延期/取消、增加或取消提案等情形时 召集人需在召开前两个交易日内补充披露信息 [2]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 需在公告中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类别分组列示并提交表决 [2] - 融资融券账户券商、QFII等名义持有人可通过代征集系统在指定时段征求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 [3][4] 投票规则与结果计算 - 股东需对所有提案投票(累积投票制除外) 并明确发表同意/反对/弃权意见 名义持有人按征集意见行使表决权 [4] - 累积投票制中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 可集中或分散投票 超限投票视为无效 [4][5] - 持有多个账户的股东按全部同类股份总数计算选举票数 通过任一账户投票均有效 [5] 后续处理与规则效力 - 投票结束后公司从信息公司获取结果 股东可通过信息公司网站查询个人投票记录 [5] - 本细则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并由董事会解释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