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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天路: 西藏天路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财务资助展期决策 - 公司董事会全票通过向控股子公司昌都高争提供财务资助展期议案 [1] - 展期借款本金为3500万元(原5000万元已归还1500万元) 展期利率设定为3.86% [2] - 展期期限自协议签署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 本息将在展期期间逐步偿还 [2] 子公司借款背景 - 昌都高争2024年因经营需要申请财务资助 用于归还银行贷款 [2] - 原5000万元资助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批准 借款合同约定按月计息到期还本 [2] - 截至公告日子公司已偿还1500万元本金 但尚未支付对应利息 [2] 交易条款与合规性 - 展期安排旨在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周转 [2] -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不构成关联交易 符合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 - 具体条款以双方签署的展期协议为准 公司强调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