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解除限售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2] -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 - 监事会已对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3] -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3]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 董事会成员变动 - 提名初航正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5] - 新任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就任后 刘勋章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5] - 刘勋章先生离任后 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由新任董事接任 [5] - 该董事变动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6]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变更 - 聘任于礼玮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6] - 刘建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6] - 聘任张祎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7] - 原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王蓓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任职 [8] - 张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4,100股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9] 公司治理及会议安排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 应到董事11名 实到11名 [2]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5] - 决定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