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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网壹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占过半数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 - 委员由董事长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2]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 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解除职务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2] 审计委员会职责权限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包括检查公司财务 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等[3][4]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 对董事会负责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应充分尊重[7] 会议召开与议事规则 - 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临时会议由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要求召开[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每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9] - 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保存期为十年 委员对尚未公开的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1] 内部控制与报告披露 - 根据审计部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包含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缺陷认定及整改措施等内容[6][10] -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包括具体履职细节和会议召开情况[6] - 当董事会未采纳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时 公司需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