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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 公司职工董事谭少阳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05,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96%,这些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送股所得,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 - 董事谭少阳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6,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149%,占其个人持股数量的25% [3] -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4] 股份锁定承诺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司公开发行前股份,若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前离职仍应遵守该承诺 [5] - 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股份,公司实现盈利后自当年年报披露次日起方可减持 [5][6] - 若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6]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6] - 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股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 [6][7] 减持计划合规性 -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9] - 减持计划不属于上市时未盈利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9] - 减持主体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