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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会议合法有效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精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方朝阳因持有可转债回避表决 [1]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公开发行20亿元可转债(2000万张,面值100元/张),期限6年,票面利率逐年递增(0.3%-2.0%),转股期限为2022年10月28日至2028年4月21日 [6] - 可转债于2022年5月23日在上交所上市,简称"精工转债"(代码110086),初始转股价5.00元/股,后因权益分派及回购调整至4.79元/股(2025年6月23日起生效) [6][7] 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 - 2025年7月18日至8月7日期间,公司股票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80%(即3.83元/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 [10] 不修正转股价格的决定 - 公司董事会基于基本面、股价走势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决定不向下修正转股价,且未来1个月(至2025年9月7日)内即使再次触发条款也不提出修正方案 [11] - 2025年9月8日起若再次触发条款,董事会将重新审议是否行使修正权利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