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认购”增至35% 散户机会增加了?
IPO定价机制改革 - 香港《上市规则》新规定于8月4日生效 主要变化包括首次公开招股的发售及定价机制以及公开市场规定 这是香港IPO市场定价机制27年来的首次重大调整[3] - 新规将"配售"部分最低分配份额从咨询时的50%下调至40% 为专业投资者保留更多股份[4] - 新规允许发行人在"公开认购"部分选择两种机制:机制A将最高分配比例增至35% 机制B允许事先选定10%-60%的比例且不可调整回补[5] 公开市场规定调整 - 新规调整初始公众持股量及自由流通量要求 最低初始公众持股量门槛由5%上调至10%[5] - A+H发行人的初始自由流通量门槛改为占A+H股总数的5% 原建议为占H股总数的10%[5] - 港交所保留基石投资6个月禁售期规定 但不会实施建议的上调定价灵活性机制[6] 市场表现与前景 - 香港证券市场市价总值达44.9万亿港元 同比上升44%[8] - 2025年首七个月日均成交额2437亿港元 同比上升124%[8] - 首七个月有53家新上市公司 较去年同期40家上升33% IPO集资金额1279亿港元 同比上升六倍多[9] - 已递交申请的在港上市企业超过200家 涵盖制造业、零售、消费品、生物科技、医疗医药、人工智能及信息科技等行业[9] 监管目标与行业反馈 - 港交所表示新规旨在确保香港与国际市场接轨 平衡本地及国际投资者需求[6] - 立法会议员认为新规优化了回补机制 平衡了零售与机构投资者权益[7] - 市场期望尽快建立OTC市场机制 完善退市公司股份处理渠道[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