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 并调整行权价格和授予价格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1][5][6] 批准和授权 -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 授权董事会办理权益价格调整和授予日确定等事宜 [5]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价格调整和预留授予议案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15.11元/份调整为14.91元/份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从9.07元/股调整为8.87元/股 [6]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认为调整程序和授予对象符合规定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7] 价格调整 - 调整依据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总股本146,692,000股 共计派发29,338,400元 [9] - 权益分派于2025年6月18日实施完毕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 [9] - 价格调整方法采用派息公式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价格 V为每股派息额0.2元 [8][9] 预留授予详情 - 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8月8日 为交易日 [10] - 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89.00万份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14.91元/份 [6][10] - 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8.87元/股 [6][10] -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任职资格要求 未出现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 [11][12][13] 授予条件达成 - 公司未出现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否定意见、未按法规利润分配等情形 [1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3]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3]
华立科技: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