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股份: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 控股股东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2025年2月11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使用自有资金与专项贷款相结合方式实施[1][2] - 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将在复牌后顺延执行[1][2] - 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提升投资者信心[2] 增持实施结果 - 截至公告披露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1538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3% 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482019.38元[1][3] - 增持后控股股东持股数量增至69704758股 持股比例从19.39%提升至20.40%[3] - 实际控制人项乐宏及其配偶姜艺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15882.22万股股票 占公司总股本46.54%[2][3] 增持合规性说明 - 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属于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4][5] - 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3][4]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确认增持人具备主体资格且操作符合监管要求[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