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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7月30日至8月8日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并通过巨潮资讯网同步披露公告 [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进行资料核查 包括身份证件 劳动合同 任职情况等材料 [3] 激励对象资格合规性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合法主体资格 [3][4] -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情形 包括未涉及市场禁入措施或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 - 激励对象排除独立董事 持股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符合监管要求 [4] 外籍员工激励安排 - 首次授予对象包含部分外籍员工 均任职于关键岗位 在技术 业务 经营管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4] - 外籍员工纳入激励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 有助于吸引和稳定高端人才 [4] - 该安排符合《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4] 核查结论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所有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要求 [5] - 核查意见基于公示情况 文件审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综合形成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