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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7月30日至8月8日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公示渠道包括巨潮资讯网及公司内部公告 [2] - 监事会核查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身份文件 劳动合同及任职情况等资料 [3] 激励对象资格合规性 - 所有列入首次授予名单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法定条件 [3][4] -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市场禁入 重大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等禁止性情形的 [4] - 激励对象范围排除独立董事 持股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4] 外籍员工激励安排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含部分外籍员工 均任职于关键岗位并在公司经营管理技术业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4] - 对外籍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旨在吸引和稳定高端人才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及创业板监管规则 [4] - 该安排经监事会认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符合《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要求 [4] 监事会核查结论 - 监事会基于公示情况及相关资料核查 确认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4][5] - 核查依据包括《公司章程》《上市规则》及公司内部公示反馈机制 [2][3][5] - 最终结论支持激励计划实施 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