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科技: 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实际控制人行政处罚事件 - 好利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汤奇青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4年2月27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1] - 经查实汤奇青与康伟隐瞒一致行动关系导致公司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1] - 中国证监会对两人处以400万元罚款其中康伟承担250万元汤奇青承担150万元[1] 行政处罚执行程序 - 当事人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缴纳罚款[2] - 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2] 公司经营影响 - 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2] - 公司董事会运作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2] - 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